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
导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知道的常识:
一、贷款对象:
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。
二、须提供的资料:
1、购房合同;
2、不低于购房款20%的首付款收据;
3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;
4、婚姻状况证明书;
5、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;
6、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收入证明;
7、二手房贷款须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;
8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。
三、贷款额度、期限及利率:
贷款额度:最高不超过40万元,且不超过购房款的80%
贷款期限:最长不超过30年。
贷款利率:5年及其以下,年息4.0%
5年以上, 年息4.5%
四、公证:
借款人须按规定办理公证。
咨询电话:
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6789058 86627706
建行锦城支行 86162489 86162109
中行省分行营业部 86618455 86619435
中行武侯支行 85511930 85590794